中国於2005年6月颁布[台湾香港澳门人士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并於200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其中载明: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在国外,大陆的证照的确比台湾的证照好用,因为大陆有130多个邦交国家。考取证照后再经过涉外公证处的中英文公证,即为全球通行的国际证照,行遍天下,想移民或国外就业创业都具有加分作用。
职业资格证书的重点、特色
1.考取国际高级职业资格证照,经过中英文对照公证,可在中国大陆全区.香港.澳门以及所有中国的邦交国使用。(根据国与国的邦交协议必须互相承认对方所发出之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2.依照中国劳动部门相关法规规定:持有高级职业资格即具有对初.中级职业资格培训之讲师资格
3.透过中华民国海基会的验证,代表海基会对此证照的认同及对证照真实性的肯定。
此证照可终身使用,行遍天下,并利於学员技术移民创业或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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